已接近鲐背之年的双亲,没有能将生命继续向前延伸,父亲在2018年病逝后,相隔不到三年的时间,母亲也撒手人寰,与父亲在天堂重新团聚了,给我们姐弟四人留下一套40余平方米的老房子。
处理完母亲的后事,我们姐弟就父母遗留下的住房进行了一番磋商,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姐弟四人各得四分之一,大家毫无异议。但是大家对如何处置这套房子,还是出现了一些分歧。小弟认为:当下房价几乎每年都在涨,现在不要急于卖掉,先由姐弟中一人出资买下,得房人只需出总价四分之三的房款即可,然后再租出去几年,看看房价的走势再说。而哥哥和姐姐却觉得:我们各家都有住房,没有必要再去加入“炒房”的行列,也不想当烦人的“房东”,况且我们大都年逾花甲,都有寄情于山水之间、崇尚于闲云野鹤生活的喜好,还是趁现在二手房比较好卖,赶快出手。尽管大家对这套父母曾经生活居住了十几年的住房充满不舍,最终还是决定卖掉此房。
该房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二室一厅,煤卫独用,属于小户型,颇受市场青睐。我们找了家中介公司,房屋信息被挂上网后,当天我就接到40多个电话的“轰炸”,询价的、要求看房的、请去中介面谈的等等,不一而足,由此可见市场对于这种总价不高的小户型有多么渴求。经过了一轮接一轮的看房、面谈、讨价还价后,我注意到同样是购房人,因不同的处境、目的,所持的想法、心态、要求也各有差异,从中折射出一些当今社会生态。
A买家是一对新上海人,他们有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那天下午他们一家三口来看房,对房屋的角角落落一圈审视下来,显得比较满意,我们双方对房屋的价位也比较接近,就在大家准备到中介公司签协议、付定金的时候,女方忽然问了一句:“这里的户籍是否对口某某学校?”说实在的,我还真不知道。这套房屋里原来只有我父母的户口,我们家人从未想到过把小辈的户口迁入其中,更没有关心过对口哪所学校问题。我如实答复,并建议他们在该房屋所属区的教育局网站上查一查,再做决定。当天晚上,中介公司就来电通知:明天不用来签协议了。很明显,他们把这里当作学区房了。
B买家是个经商的,他购买此房的目的并不是用来居住,而是为了投资,他打算买下房子后先出租,等房价上涨到一定价位时再抛售。B买家从中介公司得知这套住房系遗产继承所得,继承人出售该房时,需缴纳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就向我们提出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由他来代缴,然后再从购房款中扣除纳税款项。我当时就感到不妥,这样操作明显是要在房屋买卖协议中做低房价,让我配合在交易过程中避免掉一部分税款,使其从中受益。哥哥和弟弟担心这样做有风险,而我曾经多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这就练就了我用法治思维的方式处理事务,在要求他人遵纪守法的同时,更要自律,因此这家就免谈了。
C买家是一对老年夫妇,准备卖掉原来的住房,搬来与居住在附近的儿子一家为邻。这对老夫妻比较直爽,一眼就看中,价格也不费多少周折就谈拢了,但当他们得知我85周岁的老母亲是在家中病逝的情况后,又立马打退堂鼓了。
最终与我们达成协议的是一家动迁居民,一个60出头的儿子带着他80多岁的老母亲,老人行动有些不便,相中此房的主要原因是离医院近,小区马路对面就有一家医院。由于刚签了动迁安置协议,需等上好几个月才能拿到动迁款,老人的儿子与我们商量:能否先支付我们一笔少量的定金,把房子定下来,在动迁款没有拿到之前先租用此房,以免带着行动不便老母亲去找过渡房,等动迁款一到就立即一次性付清购房款。
我们兄弟看到买家是一位孝顺、善良、诚实的人,带着体弱的母亲实属不易,不禁想起这几年来我们的家人轮番照护年迈多病的父母情景,如果将这套充满我父母生活气息的房屋转卖给他们,心里就会感到几分欣慰……
于是当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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