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联合主办的第五届2017《我的长辈》微视屏作品(国际)征集评析公益活动已正式启动。本届作品征集公益活动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我的长辈公益传媒基金管理委员会执行主办。中国老龄网、华夏微影文化传媒中心、新华网融媒体产品创意中心、中国电视文艺网等单位联合承办。
本次公益活动是面对全国电视台及各宣传机构、海内外影视机构、高校、文化传媒公司、企业文化机构及全体微视屏拍摄、制作爱好者记录传承善良人性、生命价值、生活态度中的善与爱的大型公益活动。
参与本次公益活动的各类优秀人才将优先加入中国电视文艺人才库,为全国电视台、各类影视文化机构提供储备力量。
一、活动主旨
本次公益活动以“我的长辈”为主题,旨在唤起人们对孝文化的重视,让民族传统文化的优良血脉在当代人的行为中生根结果。同时,加强海内外微视屏作品创作与交流,并将民族传统文化与新媒体有机结合,挖掘优秀微视屏作品、制作团队及个人。此举也是为电视文艺栏目、节目的新形态研发提供有力的资源储备与基础平台的搭建,引导和促进媒体融合时代的蓬勃发展。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7年5月30日—2017年9月1日 作品投递与展播阶段 第二阶段: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8日 入围作品评析阶段 第三阶段:2017年10月28日重阳节前后优秀作品表彰活动(暂定)
三、作品征集参与资格
本次公益活动面向全国电视台及各宣传机构、海内外影视机构、高校、文化传媒公司、企业文化机构及全体个人微视屏拍摄、制作爱好者。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原创的作品。(拍摄设备不限)。
四、作品要求
形式:微视屏作品 内容: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导向正确、主题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体裁题材不限。 格式:网络展播--征集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G以内。移动客户端--征集作品格式为MP4格式,大小限定在30M以内。 时长(严格执行):单部作品限定在30秒-8分钟。(剧情类作品放宽到15分钟以内)移动客户端展播作品时长限定在5分钟以内。 语言:征集作品语言不限。 字幕:征集作品须配中文字幕。 数量:每位参与者投递作品数量仅限3部。同一作品须准备2份不同格式及不同时长的视频资料,可供网络展播和移动客户端展播使用。每部作品须配一张720*405的标题图。
报名作者(包括联合制作)须确认拥有投递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活动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须作情况说明),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
1、报名作品,除非特别声明,评委会及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进行公益展播、公共宣传、结集资料、学术交流等非盈利性活动,不作任何商业用途; 2、凡参评作品都有可能进入公益活动的延伸,具体体现为拟定以电视台为平台,以公益形式进行优秀作品电视栏目的播出,此播出模式为公益行为,非商业性; 3、凡参评获奖作品均视为共同参与此项公益活动,并获得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颁发的公益传播证书; 4、凡参与电视台栏目播出的优秀作品均可展示制作单位的署名; 5、同意者请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五、主题内容
微视屏主题为:“我的长辈”,题材、体裁形式、类型不限。其中“长辈”的含义不局限于直系亲属关系,同时包括历史人物关系、师从关系、职业关系、心理关系、文学关系等等。
参赛作品亦可反映发生在社会的细胞——家庭、家庭生活的人文关爱、保健养生、传统家风、感动故事等等。主题积极健康,催人向上;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创意;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画面清晰连贯。
六、作品分类
征集作品可分类包括:
剧情类:微电影、情景剧、舞台剧、视频小品、视频桥段等 纪实类:纪录片、纪实片、新闻片、专题片、视频文学等 家庭类:公益片、纪录片、新闻片、专题片、视频文学等 音乐类:音乐电视片(MTV)、音乐风情片、音乐散文、音诗画等 广告类:公益片、广告片、形象宣传片、艺术造型片等 动漫类:动画片、动漫片、剪纸动画片、木偶动画片、沙画片、钢笔画片、皮影动画片等
本次活动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及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七、奖项设立
评委会特别短片(2名):奖牌、荣誉证书
最佳作品(10名):奖牌、荣誉证书 纪录类--最佳纪录片 (10名):奖牌、荣誉证书 剧情类--最佳剧情片(10名):奖牌、荣誉证书 家庭类—最佳人文关怀片(10名):奖牌、荣誉证书 动漫类--最佳动漫片 (10名):奖牌、荣誉证书 音乐类-- 最佳音乐片(10名):奖牌、荣誉证书 广告类--最佳广告片 (10名):奖牌、荣誉证书
单项奖--(共32名) : 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最佳灯光、最佳美术、最佳剪辑、最佳创意、最佳演员、最佳演唱、最佳词曲、最佳制片人 以上奖项获得者均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八、评选方法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公益活动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教授、专业人士组成评析委员会,对送评作品进行评析。
九、法律公证
公益活动评委会拟邀请北京市公证处对参赛入围名单与最终获奖人员名单进行公证,中国老龄网、中国电视文艺网进行网络发布。
十、报名方式
1、报送材料为作品光盘及报名表同时报送,邮寄到评委会办公室,缺一不可。 (1)DVD光盘或U盘。按照征集作品格式、文件大小要求以“姓名+手机号+作品名称”的形式命名,并将包含身份信息的报名表电子档、标题图片(720*405)、拍摄花絮、剧照等一并储存到DVD光盘或U盘内,盘面上用不掉色笔明确标注报送单位、作品名称及类别、长度,不得粘贴标签。报送的DVD光盘必须是完成编辑后直接刻录母盘的复制品,保证图像和声音清晰,完好无损,画面无叠加的广告、图案、文字等其它与本作品无关的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视为无效。 (2)邮箱投稿。按照征集作品格式、文件大小要求,以“姓名+手机号+作品名称”的形式命名,并将包含身份信息的报名表电子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个人签字的报名表、标题图片(720*405)、拍摄花絮、剧照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344431372@qq.com。 (3)报名表。参评者须认真填写【第五届2017《我的长辈》微视屏作品(国际)征集公益系列活动报名表】,并签字承诺对报送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版权属于单位或者公司,需加盖公章确认。 报名表以A4纸打印一式两份邮寄,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344431372@qq.com,以邮箱自动回复的邮件为收信依据;未报送电子报名表的作品视为无效;报名表可从中国老龄网(wdzb.org.cn)工作社区或中国电视文艺网( www.c-tva.org)“我的长辈”频道下载。
2、获奖作品证书的颁发将以【第五届2017《我的长辈》微视屏作品(国际)征集评析公益活动报名表】中填写的作品名称、主创人员姓名为准。主创人员名单不得超过3人。
3、报送的参评作品如果有剧照,请将电子版3~5张随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4、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原版及有关资料底稿。
5、评委会对参评作品有无偿用于资料汇编、展播以及公益活动的权利,作品一经报送,评委会即视为已获报送者和版权单位同意。
6、报送作品征集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
7、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25号 收件人:满雁 邮编:100195 电话:010-51281369、13911822448
收到报名作品后,评委会进行初步筛选,入围作品将在中国老龄网、中国电视文艺网、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官网、央视微电影频道、中央新影微电影台、中国搜索、土豆优酷等网络媒体进行公开展播。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 2017年7月10日
附:
第五届2017《我的长辈》微视屏作品(国际)征集评析公益活动报名表
2017微视屏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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