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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遇冷,如何迈过“条件不足”“骗子搅局”两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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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研究
“以房养老”遇冷,如何迈过“条件不足”“骗子搅局”两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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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长辈 (管理员) | 转载 经济之声 |
2019-4-15 23:28 |查看: 1425|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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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种新兴的跨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资源配置方式,真正的“以房养老”当初在国内起步时,被当做养老模式的一种有效补充而备受期待。但公开报道显示,在首批“以房养老”试点城市,出现了遇冷的现象。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为何?

  一、相关条件不足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分析,因为相关条件不足,“以房养老”暂时出现水土不服的状况。

  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水平后,逐步变成一个金融产品,如果这个时候相关的市场发展的非常好,那么在“以房养老”也是可以做的。目前来讲一是业务本身开展并不是很有利,二是业务开展的量还不够大。在中国可能“水土不服”,但现在“不服”,将来不一定“不服”。条件具备的话,相关的企业业务运作会比较成熟,比较规范,可信度比较高。

  二、相关骗局不少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以房养老”产品遇冷,一方面因为提供相关服务的正规公司本身就一家,产品有限;另一方面,打着“以房养老”的幌子的骗局却不少。

  这里有传统文化的因素,认为房子是资产,为什么不能够传给继承人,这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且子女们也比较反对。

  再者它的估价存在困难。如果现在估价高了,保险公司就需要每个月多给他一笔养老金,如果将来处置,它的价格波动会怎么样?

  另外我们有一些受让机构有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它告诉老年人你的房产抵押给我们,然后我们给你借款,这样的方式其实可能面临着一个骗局,将来很难能按当时的约定返还给你。

  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服务产品,“以房养老”原本可以把老人们的房子变成实实在在的“养老金”,但市场上不少打着“以房养老”旗号推出的服务和产品却难辨真假,一不留神,“以房养老”可能会变成“钱房两失”。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就在最新印发的《北京市整治养老行业“保健”市场乱象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方案》中直接点名“以房养老”产品的相关问题,明确要重点整治北京市损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如“以房养老”诈骗、出售或泄露老年人信息及隐私等。

  近期,北京又一起涉嫌借“以房养老”的名义,将老人引入住房抵押贷款圈套的事件浮出水面。放贷方国资众信不仅没有按照承诺按时给老人发放“分红”,甚至未按约定时期向贷款方还款,最后房主的儿女只能花160万元连本带息将房屋赎回。这样的案例,进一步又恶化了老年群体对“以房养老”产品的信任度。

  三、如何规范养老市场?

  李斌律师认为,我国法律本身是比较完善的,关键在落实。

  能够适应整个养老需求,能够让制度不断完善并且执行到位,这才是最关键的。立法确实很重要,但是究竟该针对什么样的产品,如果单单针对房,那就是对能够提供乙方养老服务的机构,要有市场准入、有行政审批,其他的没有资质的都是非法机构,要被打击。如果针对合法的机构规范运营,现在的法律制度,从物权、合同、保险的层面应当说都是可以解决问题的。所以更重要的是在如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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