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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通过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进行合法抵税的若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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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研究
企业如何通过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进行合法抵税的若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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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骥 (小学一年级) | 转载 甘肃省老年基金会 |
2021-5-24 16:16 |查看: 4407|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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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骥 于 2021-5-24 16:28 编辑

       企业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奉献爱心的同时,也可得到税收的优惠。

   

       2018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于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比例税前扣除的,所以要根据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来计算抵税额度,我们通过A公司的案例看一下。  
  
       【案例1】假如A公司2020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10万用于水上义务搜救。由于10万<(100万*12%=12万),所以10万的捐赠能抵10万的税,剩下的90万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2】假如A公司2020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20万用于水上义务搜救。由于20万>(100万*12%=12万),所以20万的捐赠只能抵12万的税,剩下的88万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三年内资格有效,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等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那么实际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实际税负就只有2.5%了。


       上面这个图,是个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测算表,从图上可以看出,小微企业临界点主要是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及366.67万元两个点。当应纳税所得额为366.67万元时,税后利润几乎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时相差不大,基本相等。所以,对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00万元,尤其是处于300-366.67这个区间的企业,应通过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将所得额降至300万元以下。下面我们通过A公司的案例看一下。   

       【案例3】A企业2020年的年度利润总额为320万元,于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20万元用于水上义务搜救。     

       分析一下捐赠好?还是不捐赠好?   

       不捐赠:应交企业所得税为320万*25%=80万元,税后净利润为240万元。     

       捐赠20万:由于20万<(320万*12%=38.4万),所以20万的捐赠抵20万的税,剩下的30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交所得税为100万*2.5%+200*10%=22.5万元,税后净利润为277.5万元。     

       捐赠税后净利润>不捐赠税后净利润:   


       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企业,离不开慈善事业。一个成功的企业,也会参与慈善活动。A企业通过公益捐赠即奉献了爱心,又提高了税后收益,最终也达到所得税筹划的目的。

       我捐赠、我减税、我奉献、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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